發布時間:2018.07.11查看次數:17321
來源:《法制晚報》
作為重要配套政策之一,有關稅延養老保險資金運用的政策細則終于如期而至。銀保監會日前正式印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對稅延養老保險資金運用在投資范圍和比例、投資能力、投資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
根據《辦法》,銷售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可以自行投資,也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投資管理人進行投資。保險公司應當選擇具有長期資金管理經驗、資產配置體系完善、投資經驗豐富、風險管控機制健全的投資管理人。
新增千億保費 高門檻運作
所謂稅延養老保險,是指個人繳納的保費在一定金額之內可以在稅前工資中扣除,而在將來退休后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這實質上是國家在政策上給予購買養老保險產品個人的稅收優惠。同等收入情況下,越早購買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未來可省稅額越高;同等時間開始購買產品的情況下,收入越高,未來可省稅額也越高。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作為試點開始實施稅延養老險,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業內專家表示,假設我國目前約有3000萬人口繳納個稅,保守估計其中30%的人購買個稅遞延養老險,預計將帶來千億級別的保費增量,根據目前保險資金運用比例,假設個稅遞延養老資金運用也將較為穩健,預計其中有10%-15%左右將進入權益類市場,為市場帶來百億增量。那么,誰可以管理這筆資金,這筆資金又將投向何處?
記者發現,《辦法》對相關運作單位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雖然依法設立、符合銀保監會規定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專業的投資管理機構,都可以成為稅延養老保險資金的投資管理人。但要求注冊資本不低于5億元,或者凈資產不低于10億元;具備3年以上受托投資經驗且業績良好穩定,主動管理的非貨幣類資產管理總規模不低于1000億元等等。除此之外,還要求保險公司需具備較強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和大類資產配置能力,從事資產負債管理和資產配置職能的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條件。
16家保險公司獲批經營
稅延養老險試點能直接刺激個人繳納保費的積極性,從而撬動國內商業養老險市場巨大的保費增量需求。昨日,銀保監會還公布了第二批經營稅延養老險機構名單,又有4家險企入圍。截至目前,共有包括中國太平洋保險、中國人壽、泰康養老16家保險公司獲批經營稅延養老險。
《辦法》還要求,保險公司及其投資管理人應當根據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特點,制定并實施專門的資產配置策略,滿足稅延養老保險資金長期保值增值、控制下行風險的投資目標。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辦法》對于資金運用風險管理方面值得注意的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明確提出了風險準備金計提的要求,二是要求出現重大事項向監管機構報告。“有利于緩釋操作風險給投資者帶來的損失,也將有利于提前發現可能的風險,保護稅延養老保險相關方權益?!?